保险公司以保险前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,我该怎么办?
您询问的“保险公司以保险前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”问题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相关规定分析合法性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六条(2015年修正)明确规定:订立保险合同时,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情况询问的,投保人应如实告知。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人承保或提高费率的,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。但合同成立超二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结合您的情况,若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,需举证您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未告知、该事项影响承保决策,且解除合同未超法定期限;若保险公司无法举证或合同成立超二年,则其拒赔不合法,您有权要求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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